1、 法院宣告公司解散生效多长时间?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但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破产程序结束后,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法院决定终止破产程序。此时公司主体不存在 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命令和财产清算,未清偿的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职工个人账户所欠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依照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法律、行政费用和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三)破产后的一般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按照同一顺序清偿的,应当按比例分配。破产人没有财产分配的,遗产管理人应当在财产分配完毕后,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请求终止破产程序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终止破产程序。第一百二十一条破产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关于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向原破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后,仍需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前,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清算结束后,公司的法人地位才能真正消除。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援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小编会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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