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尔斯基 |
释义 | 1846—1901Agost Pulszky匈牙利法律哲学家。曾就学于伦敦和都灵等地,1875—1894年任布达佩斯大学法学教授;1871—1901年为众议院开明派议员。其学说的重要性在于综合了历史学派的法律哲学和社会学的法学。作为孔德和斯宾塞的门徒。普尔斯基坚信进化学说。设想了一系列社会,分别由来自与它极其相关的“理想”所支配。他在人类原始活动的组织中发现了永远和技术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法律基础。普尔斯基的法律哲学,把康德的道德自由和受自然法则约束的法律一致起来。其主要著作有:《罗马法和近代法律发展》(1869年);《法和国家的哲学基础》(1885年,1887年);《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任务);《法和公民社会的理论》(1888年);《论国家》1901年)。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