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北临时参议会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抗日战争时期关于晋西北临时参议会筹备委员会组织与任务的法规。1941年晋西北行政公署公布施行。共13条。主要内容:晋西北临时参议会筹备委员会由晋西北行政公署邀请本区各党派各军队各机关团体推选代表及聘请绅士名流15人组成。其中中国国民党1人;中国共产党1人;行署3人;军区代表2人;晋西北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1人;晋西妇女联合会1人;晋西文联1人;晋西总工会1人;晋西北新闻界代表1人;晋西教协1人;绅士1人;晋西学联1人。主要任务是:筹备晋西北全体参议员之选举事宜,并筹备晋西北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由委员互选;设常务委员5人,由委员互推,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为当然常务委员。为工作之需要,设秘书处、选举事务部、宣传部,其工作人员由委员互推或聘请。各部、处设部长或处长各1人,必要时得设副职。秘书处并设文书、总务、招待等股,设股长各1人、干事若干人。筹备委员会每月开会1次;常务委员会每半月开会1次;必要时得由正副主任委员临时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