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种类 |
释义 | 法律上规定的证据来源表现形式的分类,即证据书实所赖以存在的各种法定形式。法律上没有规定的证据种类,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旨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六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沦、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英美法系国家把证据分为证人证言、书面文件和实物证据,把被告陈述和专家鉴定意见包括在证人证占之中。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当事人不能作为证人,鉴定人也不同于证人。所以把证据分勾: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人意见、书面文件和实物证据。原《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纲要》第16条规定证据分为: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人的结论、各种物证、侦查和审判笔录,以及其他文件。原《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诉讼纲要》第17条则规定证据分为:当事人和第三人的说明、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鉴定人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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