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照会 |
释义 | (1)宋代的一种议事规程。对于大臣的重要奏议,经常召集有关人员参与论辩、对勘。《宋史·河渠志三》载,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十月,右正言张商英上奏:“访闻先朝水官孙民先、元祐六年水官贾种民各有河议,乞取索照会。召前后本路监司及经历河事之人,与水官诣都堂反复诘难,务取至当。”这种议事形式,类似后来的课题论证,但它本身只限于行政范畴。清代多用于平行官署间的会同事项,如总督致总兵,知府致直隶州等。(2)外交文书的一种。鸦片战争后,依照《南京条约》有关规定,中英两国外事交往,使用“照会”形式;清朝筹办洋务运动中,与各国事务往来也多使用照会。现存世的如1853年崇纶等给英使包令的照会等。清末成立外务部后,统辖全国外交事务,凡外务部对各国公使、各省行政长官对各国领事的外交事务,均使用照会。照会有别于知会,后者系本国政府间的事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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