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的运用 |
释义 | 又称“使用证据”。司法机关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后,用来认定案情的诉讼活动。侦查、审判中都涉及证据的运用。法律对于正确运用证据有一定的要求。在我国的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指导原则是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真象。在刑事诉讼中,强调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l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各种证据,必须综合案件的全部材料分析、判断、辨别其真伪,审查确定其证明效力。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是证据运用的前提。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证据有以下几种方法:(1)询问刑事被害入、审讯被告人;(2)要求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三人提供证据;(3)询问证人、鉴定人;(4)提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5)勘验现场;(6)必要时,依法对刑事被告人的,‘。身和住所进行搜查。收集证据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全面、客观、认真、仔细。同时,注意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收集到的证据,应当妥善保管,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要进行证据保全。审查、判断证据有两项任务:一是鉴别证据的真伪,审查核实证据;二是判明证据的证明力,找出证据同案件和其他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进而确认证据的效力。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主要有:(1)个别审查与综合审查。个别审查是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逐个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务实有联系。综合审查是对全案的证据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以确定案件事实。(2)纵的审查与横的审查。纵的审查,指按案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将证据事实联系起来分析;横的审查,指将案件事实中一个方面的证据集中起来进行分析。(3)肯定和否定的证明。指通过证据肯定某种可能性,从而否定另一种可能性,借以确定案件事实。总之,对于不同的证据,应有不同的分析判断方法。但最基本的,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方法,对证据作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判断。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中都强调证据的运用应当达到不容有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在民事诉讼中,大陆法系国家对证据的运用与刑事证据的运用要求基本相同,而英美法系国家对民事证据的运用比刑事证据的运用要求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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