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西北行政公署 |
释义 | 晋西北抗日根据地最高行政机关。1940年1月15日在山西兴县举行的晋西北军政民代表大会上决定成立。选举贺龙、续范亭、牛荫冠、武星宇等人为行政委员,组成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续范亭,副主任委员牛荫冠(1942年1月武星宇继任)。负责执行临时参议会的决议及决定有关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下设秘书室,民政、财政、建设3处及高等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行政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处处长、高等法院院长组成政务会议,处理日常事务。曾制定和颁布6项施政方针。1943年11月改称晋绥边区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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