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国国家机构 |
释义 | 根据法国1958年宪法的规定,第五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1)总统,即国家元首。(2)中央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由总理、国务部长和国务秘书组成,总理是政府首脑;下辖的中央政府各部,是主管政府某一方面事务的中央行政管理机关,各有其专门职权,主要的部有: 内政部、司法和掌玺部、外交部、国际部、经济与财政部等。(3)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财政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4)宪法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的执行。(5)经济与社会委员会,是政府在经济和社会问题上的咨询机关。(6)最高司法会议,协助总统实行司法监督,并就法官任命等事项提出意见。(7)司法机关,由各级法院组成,包括普通法院系统和行政法院系统,是国家审判机关。(8)地方政府,包括省(海外省、海外领地)和市镇两级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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