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结婚证原件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结婚证原件怎么处理 离婚后结婚证原件的处理方式如下: 1.结婚证需要由民政局工作人员直接收回,当然收回之后一般情况也会直接销毁掉; 2.如果当事人需要原结婚证,工作人员可以在结婚证上加盖印章,写明夫妻双方已离婚,证件已失效。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九条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二、离婚起诉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离婚诉讼流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五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