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 |
释义 | 1954年8月11日劳动部发布。该决定规定,各厂矿、工地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干部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建立经常的安全教育制度,制订切实的安全教育计划,明确厂矿、工地各有关方面对安全技术教育的职责与工作范围。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没备,分别工种、工序制订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在考试合恪后方准独立操作。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法的安全教育。对原有工人着重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从事危险性工作者还必须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操作训练后,始准操作。对行政、技术管理干部,主要进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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