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能宣布婚姻无效吗?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1.夫妻一方能否宣告婚姻无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幸存的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一)重婚罪;(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有医学上认为婚前不能结婚,婚后不能治愈的疾病的;(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和《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从始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宣告婚姻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领取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作为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六条的规定,审理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案件,除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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