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选民资格若干问题的解答 |
释义 | 1953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布。对关于选民资格的23个问题作了解答。主要内容是:凡居留于中国境内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地主的子女和地主阶级分子要视情况区别对待;地主阶级分子经法定手续改变其地主成份后,应给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富农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业经依法逮捕、判刑、宣布管制或经人民政府审查确定应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均应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指除地主阶级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外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刑事罪犯;一切在关押中的已决犯,其被剥夺政治权利者,无选举和被选举权,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未决犯,由于他们在监禁或羁押中,故均应停止其选举权利的行使,不把他们列入选民名单;少数民族地区的选民资格,应按不同地区的情况作不同规定,还对精神病患者、伪军政人员等有无选举权的问题作了说明。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