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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释义

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未经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合法的行政行为,除实体合法,还要求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先有客观事实依据,然后依照法律作出。如果先作出决定,再去取证,则属于违反行政程序规则。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是行政机关在诉讼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而不是提供诉讼开始后再收集的证据材料,因此,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如果允许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收集新的证据,将助长行政机关先作决定后取证的违反行政程序的作法。在行政诉讼中,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相对人不服,可以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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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