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导致合同撤销的原因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可以导致合同撤销的原因都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撤销后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撤销后合同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三、起诉撤销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撤销合同的程序是如下: 1.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起诉书和起诉书副本; 2.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相关的证据; 3.立案庭对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缴纳诉讼费; 5.法院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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