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非上述人员不具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是故意犯。 三、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 挪用公款追诉时效: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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