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
释义 | 一、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6)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祥,合同的权力义务失去所指,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科研项目等。标的是物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数量:数量是指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对合同标的进行具体的规定,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等的尺度。 (4)质量:质量是指度量标的的标准,是指成分、含量、尺寸、浓度、性能等表示合同标的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形象的状态。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权利义务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方为按期施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3、及时进行单项工作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材料、设备和构件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3、接受对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 4、按期完成建设工程,提出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时向对方交付。 5、依据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负责保修。地点的一方称为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一方为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运输合同分为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合同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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