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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迁安置房转让要缴纳营业税吗
释义
    不满5年的拆迁安置房需要交营业税。
    (一)营业税,法定税率是5%。
    1、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二)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普通住宅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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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