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亲、尊尊 |
释义 | “礼治”思想的基本原则。“亲亲”,亲其亲者,具体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其核心是孝;“尊尊”,尊其尊者,下级贵族必须服从上级贵族,诸侯听命于周王,严格上下级等级秩序,其核心是忠。两者相为表里,彼此交融,互为一体,表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语出《礼记.丧服小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根据这一原则,西周在分封和任命官吏时,任人唯亲;在继承权上,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宗族内部,要求下对上尽忠,以巩固宗法等级制。在社会生活中,强调孝和忠,特别注重“孝”字,认为行孝必然尽忠,把不孝不友看成是元凶极恶,严惩不贷。同时,对于“放弑其君”,犯上作乱的行为,也要杀无赦。这一原则经过后来的儒家孔丘的修正,成为推行“礼治”的核心。《礼记.大传》:“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孔丘主张立政治国,必须按此标准严格行事,才能实现王道之业。西汉中期以后,“亲亲、尊尊”原则经过董仲舒等人的改造,演变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并逐步经典化,成为指导封建立法、司法的基本原则。封建法制中的“八议”、“十恶”、“官当”、依服制定罪、亲属相隐、犯罪存留养亲、子孙不得违犯教令和不得别籍异财等基本制度都是这一礼教思想的具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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