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学
释义

法学

又称“法律科学”。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法律现象是社会运动的特殊形式,法学属于社会科学。“法学”,在中国先秦时期称“刑名之学”或“刑名法术之学”;在西方源于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原意为“法律的知识”、“法律的技术”。现代法学已发展成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庞大的知识系统,有许多分支学科。法律现象多种多样,法律意识、法律行为、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及在它们的多种形态中体现出的法律文化、法律技术,均为法学专有的、直接的研究对象。法学既研究这些法律现象的静态,也研究它们的运动、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规律。法学研究各种法律现象,要透过现象,认识其本质、发现其发展规律性,提出并论证一定的法学的原理,掌握并传播一定的法律技术,为适合一定社会的客观需要,保证对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服务,为确认和保障被历史地、阶级地规定的一定社会成员的自由和纪律服务。法学既是一门正确组织和运用国家权力的治国的学问,也是确认和保障一定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学问,这两方面是统一的。法学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的法学,其阶级倾向性也不相同。不同阶级的法学,归根到底反映着阶级社会与一定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客观需要并服务于这种需要。法学有广泛的职能,除了具有各门社会知识都具有的理论认识职能和意识形志的职能外,法学尤其是其绝大多数分支学科、部门法学,其实际应用职能相当突出。法学有悠久的历史,自从有了成法和出现了职业法学家的特殊分工,就有了法学。最初发展起来是研究执行法的保护职能的刑法的刑法学,且多掌握在祭司等人的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学研究范围不断扩大。西方法学源于古罗马法学,公元前三世纪左右,罗马便出现了法学家集团,并有了正式的法学教育和法学著作。到中世纪,法学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成为神学的附庸。资产阶级法学把西方法学推向一个新阶段,并最终使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国历史的法学,自成体系,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百家争鸣,学派纷起,儒家有系统的法学理论,法家更以倡导“以法治国”而闻名。秦汉以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逐步形成内儒外法、儒法交融、德礼政刑兼用的中国封建法学的重大特点,独树一帜,成为中华法学的重大思想特色,影响深远,至今仍有不少可借鉴的合理成分,为人类法律文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进入近代,受中国封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制度和落后性的制约,旧中国的法学也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直至清末民初受西方法学的影响,法学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但仍带有半封建、半殖民地文化的一般特点,很不发达。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原理科学地揭示了法的根据、本质、特征、作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地论证了法与其它现象、特别是与阶级、阶级斗争、国家权力的内在联系,使法学真正走上了科学发展的途径。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也在中国获得了传播。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特别是政权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中国的特色。这些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文件中,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讲话中,有鲜明的体现。法学必须服务于社会实践、法律实践。现在中国,研究法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厉行法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