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托运人支付运费的义务 |
释义 |
托运人的义务提供约定的货物托运人应将约定的托运货物及时运至承运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装运。通常,托运人或承租人不得以其他货物替换原约定的货物。因为货舱必须处于适合某种货物的状态,否则被视为不适合货物(即不适航)。同时,托运人应在提单上明确填写名称、标志、编号、数量、重量、装货港和目的港以及收货人的姓名。因托运人申报的货物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费用。此外,在交付货物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提交港口、海关、卫生和其他主管当局规定的与货物有关的所有文件。船舶因提交不及时、不完整或不正确而未能按时离港,造成延误,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包装牢固,适于运输,并有清楚的标记。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为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在交付承运人时,应当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标识和标签,并告知承运人危险货物的性质以及必要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2)支付运费是托运人的一项主要义务,运费支付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预防性运费 2.到达时运费 3.比例运费 双方可在运输合同中规定付款方式。预付运费通常由托运人在装货港或开航前支付。根据航运惯例和运输总合同,无论货物是否灭失,承运人都不会退还预付的运费。到达时的运费由收货人或托运人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支付。如果货物未运输到目的港,承运人无权收取运费,托运人或收货人没有义务支付运费。但是,只要货物已运输到目的港,即使货物已损坏,收货人仍必须支付所有运费,并且不能拒绝支付或相应减少运费。否则,承运人有权扣留货物。比例运费是根据货物实际里程与全程的比例计算并支付的运费。一般情况下,只有当船舶遇险并放弃原航次时,才采用该方法计算运费。当采用这种运费支付方式时,双方应协商一致 (3)收货 发货人应在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后及时收货。在目的港放行和接收货物的人通常是收货人。如果在目的港无人接受货物或收货人拒绝接受货物,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入仓库或其他适当的地方保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应由托运人或收货人在以后的托运中承担,承运人和托运人应当理解他们的义务。只有履行他们的义务,我们才能确保顺利完成这批货物。这不仅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保证,也是增加人民收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确保履行我们的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利益。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欢迎您在法律咨询网.com上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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