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1、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是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特别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两户一帮”)。包括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不作为会造成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获得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但是他们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后果发生,有几种情况应该认定为故意的: 1.明令拒绝的,即明令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该认定为故意的。包括无正当理由的违约,无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造成无法支付的假象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逸,造成无法支付的假象违法扣发工资或者罚款,犯罪的客观方面:就犯罪的客观要件而言,应当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刑法中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以转移财产、逃逸、藏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能够支付但不能支付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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