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作为法人被起诉吗? 否,一般需要且只能执行公司财产。除非是财产混乱。可以起诉公司法定代表人 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对公司利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条规定的实质是在我国引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为中小股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途径。但是,由于新《公司法》实施不久,民事诉讼法缺乏相关配套解释,也因为此类案件较少。因此,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的程序和方法 最近,公司以法人名义起诉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法院受理了该案,未要求原告提供任何相关的决议文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起诉。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起诉。由此可以看出,在上述诉讼中自诉实际上存在矛盾。原告当然可以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这至少需要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告没有提供这些材料。(2)以法人名义起诉是一种公司行为。在其他诉讼中,法院可以凭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等材料确认公司起诉意向的真实性。但在上述诉讼中,公司起诉了自己的法定代表人,这难免让人怀疑,公司提起的诉讼究竟是法人意志的真实表达,还是法人意志的一贯体现。要确认本次诉讼是法人意志,只能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权利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决议来体现。然而,法院未经决议立即受理似乎不妥 上述诉讼的受理和审理实际上是对《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否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实质是股东用尽内部控制权后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起诉。因此,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监事会提起诉讼,实际上是派生诉讼必要的前置程序。因此,本案股东起诉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先向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的,应当出具相关决议文件,并在提起诉讼时提交法院。董事会、监事会不同意股东请求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法院受理本案时原告未提供上述任何材料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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