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如何赔偿 |
释义 |
根据原劳动部1996年8月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受伤、致残、死亡的,(一)在紧急情况下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进步;(三)在生产作业时间和作业区域内,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职业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造成的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8)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受伤或失踪,或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九)在规定的时间和必要的上下班路线发生不负责任或者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原劳动部1996年8月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致残或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认定为工伤,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进步;(三)在生产作业时间和作业区域内,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职业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造成的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8)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受伤或失踪,或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九)在规定的时间和必要的上下班路线发生不负责任或者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误工费 工伤残疾职工待遇,标准为:一级残疾24个月工资,二级残疾22个月工资,三级残疾20个月工资,第四级残疾是18个月的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劳动者的提议,用人单位可以终止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分别支付20个月和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和35个月和30个月的一次性残疾就业津贴,第三种情况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月平均工资,认定为7级至10级的因工致残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7级伤残为12个月工资,8级伤残为10个月工资,9级伤残为8个月工资,10级伤残为6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工伤补助。 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的具体标准工伤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本文由鲁巴小编为您整理和收藏。Com,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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