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特征是什么。股权又称股东权利或股东权利。股权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或者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认购为基础的。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职能的总称。股权是一种私有产权,是具有一定经济利益的权利。因为它是由投资行为形成的,当这种投资成为公司的资本时,其权利形式也随之改变。其财产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不再拥有被投资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股东只能按出资比例对公司享有综合民事权利 (2)股权价值是动态的。公司注册成立后,公司的资本将成为公司的资产,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的经营必然带动资产的动态变化。此时,股东的出资额或增值或减值不再以投资额计量。这种出资额的变化决定了股东权益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特征,也决定了不同时期对权益的评价会有很大差异。这种动态的股权变动不仅是为了确定出资额和收益分配,更是为了客观地评估股权的预期价值,这使得股权评估非常困难。不同时期股权评估价值的差异,也会导致离婚时补偿金的差异。如果评估后股权价值为负,则意味着股东的配偶将承担债务。但股权分置完成后,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将不公平地分配给股东配偶。因此,笔者认为,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对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严格的评估并不容易,最多可以作为参考价格 (3)股权中部分权利的使用受到限制,股权的对外转让受到限制。出资转让是一种重要行为,需要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应当保持公司的法人资格,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不受法律限制,可以自由转让,但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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