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必要步骤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7.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哪些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法律网提醒您,以下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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