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过之疵 |
释义 | 古代法官的五种弊病或五大禁忌。疵,弊病。《尚书·吕刑》:“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其审克之。”意思是法官断案的五种弊病是:依仗权势.官官相护;私报恩怨,挟怨报复;裙带关系,暗中牵制;敲榨两造,勒索财物;贪赃枉法,出入人罪。五过之疵既是法官的弊病又是禁忌,法官犯了禁忌,他的罪就和罪犯等同并受到惩罚。这是西周时期提出的法官责任制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