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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工程合同无效,按协议结算是否合理
释义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合同无效、解除后,应当取得合同地的财产应当返还;合同不能返还或者无需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虽然建筑合同无效由于承包人的违法行为,是将劳务和建筑材料物化为建设工程实体。建设合同虽然无效,但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达到了标准。无效合同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司法解释的基本出发点是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投入的劳动力和建筑材料,不能适用返还原则,只能折价赔偿;由于是作为补偿使用的,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处理并不矛盾。《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立法前提和目的是以保证工程质量为主要立法出发点。既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也就是说达到了立法的初衷。事实上,竣工验收后,无效施工合同与生效施工合同在最终目的上已经统一,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要求。因此,在此基础上,为平衡双方利益,合理解决争议,如果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合理的。施工合同又称“工程合同”或“合同”。指发包人(施工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经批准的承包工程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材料已列入国家计划,并且双方都有能力履行合同,从而保证施工合同的可行性。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合同无效后,对方要求按约定结算是不合理的,对方在此期间获得的利益应尽快返还。合同无效后,双方应收回各自的部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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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