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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抵押贷款?它和房屋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释义

1、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以不动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合同等为抵押物,取得银行贷款,并按合同约定分期还本付息。贷款还清后,银行退还抵押品。抵押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特点:(1)设立抵押权时,不一定要有特定的产权,特别是所有权的转移。银行只需将权利证书交给贷款人保管。”权利证书的转让只意味着“权利的转让”,但证书的转让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转让。比如,房产证只是作为一种证明,房产证的简单过户并不一定具有房屋产权过户的法律效力。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有经过登记公示,转让方具有法律效力,受让方才能取得所有权。银行要求将产权证交银行保管,并不是在借款人还清债务后,将保障房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并将所有权返还抵押人。银行的唯一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现象,防止抵押人违反合同处分抵押房屋,确保被担保债权的有效实现。(2) 在上述领域,抵押权的实现不需要标的物的所有权。实践中,如果抵押人不履行义务,即到期未还本付息,通常的做法是出卖人回购抵押物,并用回购款清偿抵押人的未偿本息。如果第三方愿意接受比原价高70%的按揭,则应由第三方购买。如果上述行为不能保证银行债权的实现,银行还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违约行为,暂停借款人提取贷款,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按规定加收罚息,从贷款中扣除款项借款人的账户,并偿还贷款本息;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处置担保人,清偿贷款本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收回贷款本息依照法律。但是,在英美法上的抵押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决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3) 抵押人有义务分期偿还债务,但这不是普通法上的赎回权。由于我国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没有所有权,抵押人的行为只是履行债务,而不是赎回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同时,抵押人不承担约定的义务,抵押权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是以类似于实现抵押权的方式保证债权的最终实现。(4) 由于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国大陆的抵押物仅限于城市房屋,不包括土地所有权。英美法上的抵押权范围更广,不仅包括房屋,还包括土地权利。根据大陆抵押贷款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大陆对对外抵押贷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了抵押权的基本特征,即转让标的物的权利必须转让为物权形式,这与英美法上的抵押法完全不同。第二,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它对购房者有两层含义:一是房屋款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支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屋所有权被“压”到全部付清。(2) 按揭出售涉及三方的债务关系,即抵押人(买受人)、开发商(出卖人)和抵押权人(一般是相关银行)之间的关系。其程序是抵押人(银行)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抵押人(买方)根据合同与抵押人(银行)签订抵押合同,银行将剩余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商,而购房者则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至“按揭款”按规定付清,按揭过程结束。抵押贷款是购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款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买受人以该房地产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所有权不转移为担保,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这笔贷款须付利息。买受人(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可以收回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购房者在还清贷款前并不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如果银行违约,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处理。上述知识是小编对“按揭与住房按揭的区别”问题的回答。住房抵押与住房抵押的区别包括不同的贷款目的和所涉及的关系主体。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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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