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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销合同补偿款如何纳税
释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是纳税人向买受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取的价款和附加费的总和,但不包括销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加价费,包括费用、补贴、资金、集资费、利润返还、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代付买方预付款、包装费、包装材料租金、储备费、优质费、,各种性质价格以外的运输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可见,赔偿属于所列的额外费用。虽然补偿属于增值税所列的附加价格费用,但缴纳增值税的前提必须是纳税人有销售商品的行为。如果没有销售商品的行为,就没有纳税义务,征收的补偿款也就不缴纳增值税。赔偿金的收取不是生产经营的商业交易,不需要开具发票。支付补偿金的当事人可以持签订的补偿协议、支付凭证、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等入帐,补偿金的征收不属于流转税的范围,但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纳税的增值税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消费税和营业税是向对方收取的总价和附加费。因此,只有当收取的补偿金构成额外成本时,才需要计入销售额或营业额。其他补偿如何纳税。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以直接损失为限。《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不征税。2民事赔偿的税收规定。违约赔偿是民事赔偿的主要形式。在赔偿范围上,既包括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当事人的间接损失。《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人违约取得的受让人补偿所得,从受让人营业额中收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因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支付的买受人违约金,应当计入销售额,依法征收增值税。因卖方在购销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买方不必因不存在销售行为而支付销项税,违约金不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折扣,不影响购销业务标的物的价格和数量,无需转出进项税额。流转税是以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有偿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基础征收的。将额外价格费用纳入征税范围的目的是防止纳税人通过增加额外价格费用减少正常收入,从而缩小流转税的税基。因此,根据税法规定,当事人因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遭受的损失,应当按照规定计入所得,依法计算征收流转税。但是,违约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是合同交易已经履行。由于不存在应税行为,未实际履行合同交易取得的违约金所得,不需要计入所得计算流转税。三。保险赔偿的税收规定。保险赔偿,是指根据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对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的保险理赔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由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保险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自然灾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通过上面的简要介绍,我们了解到,事实上,如果没有货物交易,就不需要纳税,所收取的赔偿金也不需要开发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朋友,他们会给您带来专业和耐心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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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