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介绍所
释义

劳动介绍所

又称“职业介绍所”。为失业、待业人员介绍就业的机构。旧中国曾有“佣工介绍所”,皆系官僚资本家所办,以介绍工作为名,实为盘剥失业工人的机构。解放后,人民政府为解决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各地劳动局设立了劳动介绍所。根据《市劳动介绍所组织通则》(1950年5月20日劳动部公布)规定,劳动介绍所的主要任务是:(1)登记、统计失业职工;(2)调查公、私营企业需要劳动力的情况;(3)筹划介绍职工就业事宜。劳动介绍所为安置失业工人,发展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1958年以后,劳动介绍所一度取消。60年代初,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我国城市又成立了劳动力介绍所,随后又被撤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服务公司曾承担了劳动介绍所的职能。为了充分发挥职业介绍在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1990年1月16日劳动部颁发了《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各地就业服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介绍工作机构,名称统一为职业介绍所,属事业单位性质。具体职责是执行国家劳动就业政策,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进行职业介绍,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组织劳务交流活动。”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