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护专业干部技术职称业务考核标准 |
释义 | 1983年2月22日劳动人事部颁发、试行。技师:在劳动保护工作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某些特长,业务能力很强,能解决本专业方面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在工作上有比较显著成绩者,可提升为技师。技术员: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专职劳动保护干部(包括企业、事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干部,下同),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力和同等技术水平的劳动保护专业干部,具有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对分管的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规章制度有基本了解,能完成某一方面的劳动保护工作任务,可确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和有同等学力的,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初步掌握有关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或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知识,能较好地领会和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可确定或晋升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指导初级劳动保护技术干部的工作和学习,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可晋升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有比较系统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并在工作上有显著成绩,能够正确领会和分析研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组织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能指导初、中级劳动保护技术干部的工作和学习,并在传授本专业知识和培养本专业人才方面有贡献,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可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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