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 |
释义 | 对促进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的集体或个人实行的一种奖励形式。它的奖励对象是劳动人事部门或受其委托从事劳动保护、矿山安全、锅炉容器安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它的奖励范围是: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安全检测技术等方面应用的新的科技成果;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科学技术管理以及标准、计量、科技情报工作等。奖金分四等,金额为5千、3千、2千、1千人民币元。同时,还发给荣誉证书。这种奖励形式从1986年10月26日试行以来,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每年8月下旬公布获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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