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车辆的事故和逃逸
释义

在原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第三方机动车保险格式合同中,有“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逃逸,保险公司不负责任赔偿”等免责条款。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明确否认免责条款的效力。2007年1月10日,一名外地人(受害人)李某在西二路行走时,被后面同方向行驶的夏利出租车撞伤。原告雇佣的出租车司机赵某逃离现场。原告(车主)报案后将车送到指定停车场。原告依法向受害人赔偿后,因该车已由机动车第三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了机动车保险拒赔通知书,遂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理由是: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属于保险责任。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单上的合同免责条款不是投保人签字的,保险公司也没有向法院提供免责条款已经向投保人作了明确解释的证据,故法院认为免责条款不成立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原告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