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保险人的研发成果设计缺陷造成事故造成第三方直接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满足条件:1。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后的追溯期内。事故发生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范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第一次收到索赔,并在保险期间结束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人有关索赔的。经下列机构鉴定,事故系被保险人研究开发的结果:(1)国家技术监督部门;(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选定的技术鉴定机构;(3)仲裁机构或法院指定的技术鉴定机构。定义:设计缺陷是指被保险人的研发成果因设计原因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直接财产损失是指有形财产的物质损害或损失。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应承担为被保险人辩护所需的合理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者减轻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者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还应当承担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必要的救助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对每起事故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规定的每起事故的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间,保险人对本保险合同项下上述各项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