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则 |
释义 |
1、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交易实行网上交易管理。在房屋交易中,不存在因捐赠、交换、拍卖、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而取得房屋权利、投资入股等现金交易。二是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上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三是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方便交易,网上执行机构可以提供接受委托、发布房屋信息、签订、打印、提交委托合同等服务,存量房交易合同,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实施交易资金监管。 对于双方之间的直接交易,网上执行机构应当为从事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提供打印提交存量房交易合同、实施交易资金监管等网上操作服务存量房地产应当持《房地产经纪人员网上申请表》、《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执业证书》向网上实施机构申请存量房地产网上交易用户登记,取得网上操作权限。 房地产经纪机构调解的存量房交易,取得网上操作权限的经纪人员必须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5,委托 1,经纪人首先核对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权属、身份证等材料,输入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山号,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核对,核实委托房屋的相关信息是否与房产证一致,查询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这是真实有效的。 2。有查封或者其他权利限制不符合委托条件的,“网上平台”显示“不能签字”,经纪机构不能接受委托;“网上平台”显示“可以签字”,经纪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但有抵押的房屋,权属状况一栏应注明“抵押”时公布房源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在核实当事人的房产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后,将在网上打印《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佣金合同》(以下简称佣金合同)。只有房产中介在网上签订委托合同并备案后,“网上平台”才能发布相应的房屋信息。 5。不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为同一房源签订各自的委托合同。合同备案后,可在同一房源信息下发布相应经纪机构及人员信息。委托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和代理机构变更或者终止委托合同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网上委托合同信息。委托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网上平台”发布和发布房屋信息,经纪公司可以补充房屋信息。 2。发布房源信息的内容包括: (1)房屋的自然情况和相关权属情况; (2)房屋的交易情况; (3)经纪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发起人; (4),经纪机构的特别说明和网上管理实施机构要求的其他信息。 3。房地产经纪委托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后,“网上平台”将停止发布该机构的委托信息。7合同签订与解除1。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后,在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前,应当再次检查是否存在终止交易的权利瑕疵。经纪机构与当事人确认相关合同信息,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平台提取相关房屋信息和产权人信息,输入合同信息并生成存量房交易合同号,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负责网上打印存量房交易合同文本。 3。当事人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后,经纪机构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合同备案,为当事人打印房屋转让登记申请,并在线提交产权登记申请信息。 4。当事人在申请房屋转让登记前终止交易或者因司法限制或者其他原因中止交易的,持终止协议书、交易合同文本及相关信息到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办”)网上签约窗口办理注销手续。网上备案交易合同发生变更的,双方应到“服务大厅”网签窗口申请解除原合同,并重新办理网签手续。8监管交易结算资金和经纪服务佣金1。交易当事人应当在“办公大厅”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窗口签订监管协议,并将存量房交易合同信息上网备案。 2。根据监管协议,双方应将监管房款全部存入交易担保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交易担保机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证明。房屋过户登记1。交易当事人应当自房屋转让登记申请书打印确认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转让登记。 2。房屋登记机关通过房屋交易合同号,读取相关数据,核对相关信息,核对后办理登记手续,同时,“网上平台”不再发布房屋信息。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贷款银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转入监管账户。交易担保机构确认全部交易资金到位后,应当通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否则,登记不予批准,并通知买卖双方撤回文件。房屋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交易当事人缴纳相关税费并领取相关证明,然后按照监管协议到交易担保机构办理交易结算资金和经纪佣金过户手续。 未经核准登记的,交易双方和交易担保机构可以按照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终止监管协议,并将相应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监管的经纪服务佣金划转根据监理协议向双方提供。11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在网上办理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发布虚假信息;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出版社提供出版社便利,签订交易合同; 3。委托期满后未经当事人授权的出版社; 4。签订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虚假合同; 5。披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6。盗用他人账户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账户进行网上交易的; 7。实际以中介的形式促成交易,但以自己的方式申报网上交易; 8。12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网上执行机构将对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机构进行相应处理: 对一次违规的经纪机构,将予以批评整改;对两次违规的经纪机构,将予以半年停业整顿;违反规定3次以上的,将终止其网上签约资格。 一年内总人数不足3人的,将对机构进行批评,限期整改;总人数不足3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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