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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霍尔巴哈
释义

霍尔巴哈1723—1789Paul Henri Dietrich baron d’Holbach

法国启蒙思想家、百科全书派的重要成员、唯物主义者。出生在德国,是德国一位男爵的儿子。12岁后便定居法国,并加入法国国籍,在巴黎受教育,并度过一生。他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主要著作是《社会体系》(1773)、《自然政治》(1773)和《普遍道德论》(1776)。霍尔巴哈主张一种无神论的决定论的唯物主义,认为宗教是有害的、不真实的。他认为社会是不断进步的,新制度优于旧制度,因而反对洛克和卢梭把自然状态描绘为人类的“黄金时代”。他持自然法观点,认为国家是人们相互订立契约的产物,是基于保障人们的自然权利而建立的。自然权利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由、财产和获得安全的权利。法律的任务就在于保障这些权利。因而有公正的法律,自然权利就越有保障。霍尔巴哈坚决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而主张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他认为,君主的权力应基于人民的同意,受由社会契约可确定的根本法的限制和约束。法律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君主最主要的任务是依法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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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