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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李完稷
释义

李完稷1932~

朝鲜族。朝鲜咸镜北道城津郡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1956年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到吉林大学法律系任教。曾讲授国家与法的伦理课。1972年到吉林大学日本问题研究所从事日本政治和法律问题的教学与研究。1989年7月到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所从事东北亚法律问题的研究,讲授比较宪法学。曾任室主任、副所长、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刊物副主编等职。专著有《日本行政改革概论》、《日本干部管理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日本新法律学辞典》等。编译有《外国经济法·日本国一、二卷》。1984年12月作为中国日本研究学者访日代表团成员到日本考察访问;1988年5月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研究“战后日本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学术观点: (1)日本战后初期实行的民主化改革使整个日本社会发生深刻的变化,为日本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确定了基本方向。(2)战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高速发展过程中,经济法规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3)日本的行政立法不仅集中反映自民党、财团和官僚三位一体的统治体制的特点,而且表现政府权力逐步强化的趋势。(4)中国关于实现“一国两制”的经验,必将给朝鲜的和平统一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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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