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罪量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宋某系清苑区石桥乡人。1月8日凌晨4时许,宋某吸食毒品后怕妻子责备不敢回家,想让丈母娘为自己圆谎。窜至丈母娘冯某租房处后,宋某让其对妻子谎称自己因打架被叫到派出所整夜未归。冯某叮嘱宋某不得再沾染毒品。但宋某仍迟迟不离开,后对冯某进行言语挑逗并不顾反抗将其强奸。 保定清苑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宋某违背冯某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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