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让与后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再要求吗 |
释义 | 债权让与后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再要求吗 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在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原债权人返还。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民法典》生效前,《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知道这个方面的规定,对于已经转让的债权原来的债务人就需要向新的债权人进行履行债务,所以不能向原来的债权人进行履行,那么就不能再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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