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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释义
    一、医疗事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 发展 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 参考 ,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上述有关医疗事故案件的证据,有的保存在患者手里,如门诊病历及门诊X光片、CT片等,但更多的则被医院以档案形式保存。司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应尽可能取得患者和医疗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二、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
    1.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分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医疗产品责任。其中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都是:
    (1)、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医疗行为中存在医疗过错;
    (2)、医疗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
    (3)、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医疗产品;
    (2)、不合格医疗产品导致患者发生人身损害
    (3)、不合格产品与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人伤、残、死等严重后果。
    就诊疗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争议,作为患者、医疗机构其实都是有权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的,当然在打医疗事故方面的官司时,必然就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其不利。但此时也要注意,医疗事故诉讼属于特殊的诉讼,其中个别情况可能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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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