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方形,长与高之比为3:2。旗面左上方缀有黄色五角星5颗。4颗小五角星围绕1颗大五角星,4颗小五角星各有1个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点。五角星为黄色,旗杆套为白色。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旗上的5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革命大团结。五星红旗图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从3012幅图案中选出,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沿用不改。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