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
释义 | 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不利后果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对当事人的陈述全部或部分不予采信。 2、对当事人的主张全部或部分不予采信。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导致事实真伪不明时,对当事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种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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