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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释义
    一般来讲,交通事故都应该是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要是因此需要打官司的话那也是民事诉讼。此时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究竟这个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怎样起诉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知,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主要分为两方面,即案件受理费与申请费,而具体的诉讼费用则是根据涉案的财产金额进行确定的。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据小编提供的内容,大概计算一下自己需要交纳多少的诉讼费,当然还是要是实际缴纳的费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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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