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犯罪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1999年7月3日生效。这是有关单位犯罪总则性的司法解释,具体内容为: 第一条 《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单位犯罪所留下来的违法所得的话,这个一般会进行追缴或者是索赔以及上缴给国库等操作,总之在这个案件中,自己得到的所有违法所得都不是自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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