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 |
释义 | 【为您推荐】栾城县律师 吴中区律师 湖南律师 黄州区律师 北市区律师 成安县律师 高邑县律师 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多元化,有很多外国人到中国投资发展,也有中国人到国外寻求机遇。在这样多元化的社会中,难免会有摩擦纠纷,解决国内公民的民事纠纷只要民事诉讼就可,但涉外的民事诉讼就有所不同了。那么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又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有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涉外民事诉讼 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 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符合集中管辖规定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1]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参见《涉外商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讨论稿),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2002年11月发布。 2、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 3、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 具备上述三个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属于涉外民事诉讼。 二、涉外民事诉讼期间 1、被告提出答辩的期限 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遇有特殊情况,被告申请延长答辩期限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 2、当事人提起上诉和答辩的期限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因故在法定的30日内不能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涉外民事诉讼的审结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的限定。 综上所述,涉外民事诉讼期间一般都是以30天为限,被告的答辩及当事人的上诉都是在接到通知后的30天内执行。但再审的期限比较特殊,不适用于我国民事诉讼的6个月为期限,而是根据具体案情灵活安排。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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