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量刑过重的怎么办? |
释义 | 量刑是指我们的刑法对行为是否认定为犯罪,以及认定为何种犯罪的刑罚裁量制度。量刑的主体是法院,如果量刑过重的话怎么办?我们的当事人应该如何救济?现在法律咨询网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解答。 量刑过重怎么办: 1、如果是一审案件,可以在十日内提出上诉; 2、如果是二审判决,可以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相关知识阅读:量刑的意义 一、量刑对于实现刑罚报应的意义 刑罚报应体现了刑罚的公正性,量刑应当以犯罪事实及情节根据,对犯罪行为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价,从而使裁量的刑罚成为一种公正的刑罚。量刑以刑罚正义为指导,它对于实现刑罚报应具有重大意义。 二、量刑对于实现刑罚预防的意义 刑罚预防体现了刑罚的有效性,量刑应当以犯罪人的个人情况为参考,对犯罪人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价,从而使裁量的刑罚成为一种有效的刑罚。量刑以刑罚效益为指导,它对于实现刑罚预防具有重大意义。 三、量刑对于报应与预防的双重意义 刑罚目的的二元论决定了在量刑活动中,报应与预防应当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把刑罚报应与刑罚预防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刑罚正义与刑罚效益兼而得之。在量刑活动中,只求正义不求效益,或者只求效益不求正义都是片面而不可取的,量刑应当实现刑罚报应与刑罚预防的双重使命。 以上就是关于量刑过重的救济途径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更好的了解量刑的问题,更多关于量刑方面的法律问题,如量刑的特征有哪些?常见的量刑有哪些?量刑的依据是什么?请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详细的介绍。 刑事犯罪量刑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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