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车牌运管部门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伪造车牌运管部门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扣分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记酒驾扣12分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根据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三、进行行政拘留的是运管所吗 运管所全称是道路运输管理所。通常指县一级设立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 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 运管所的行政执法权限是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在道路运输条例里只赋予了对非法营运车辆施行暂扣的权利没有赋予运政执法人员和机构对国家公民行政拘留的权利,全国可以对公民执行行政拘留的部门只有公安和交警。 伪造车牌被发现后有关部门会进行拘留,时间为十五日以下,仅对车牌进行改装、涂抹遮挡等行为拘留时间较少,若是还涉及其他犯罪,如改造的目的为协助自身肇事逃逸,那么拘留时间会更长,根据刑罚来决定。进行拘留的是公安、交警,运管所也属于运管部门但是不进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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