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财产转移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债务人财产转移了怎么办理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规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如何处理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的起诉方式为:当事人首先可以收集证明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据,撰写起诉书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会在七日内进行立案。立案后择日开庭,当事人互相交换证据,进行质证与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债务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纠纷应该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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