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力调配制度 |
释义 | 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对劳动力(通常是指在职职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之间进行平衡调剂,解决余缺矛盾,或根据需要对某些人员进行调动的一种制度。劳动力调配制度是劳动力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调配的原则:从生产、工作的需要出发,区别轻重缓急,保证重点;符合合理流向;以内部调剂为主,先内后外、就近调配;兼顾职工生活和专业对口。劳动力调配的形式主要有:从批量上分为成建制调动,成套调动,成批调动,零星调动;从时间上分为正式调动,临时调动,定期协作。进行劳动力的调配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手续和调动手续。劳动力的统一调配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曾长期实行的一种制度,对于适应生产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需要,解决劳动力余缺矛盾,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避免劳动力的盲目流动,和照顾职工实际困难,调动职工积极性,都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完全按指令性计划指标。单纯靠行政手段统一调配劳动力的制度是适应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建立起来的,有着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不利于企业用人自主权的实现和搞活企业用工制度,因而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这种劳动力的行政调配制度进行了改革,逐步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以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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