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和法定继承的区别在哪 |
释义 | 一、遗嘱和法定继承的区别在哪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在于: 1.继承主体不一致:法定继承人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指定的继承人; 2.继承份额不一致:法定继承的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是根据遗嘱中的约定继承人; 3.继承人范围不一致。法定继承人必须是法律的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遗嘱继承的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订立遗嘱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的内容具体包括: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 三、遗嘱可以变更吗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以口头遗嘱为例,口头遗嘱一般都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所立,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从新设立遗嘱的,那么在先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 遗嘱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须有限制。因为公证遗嘱证明效力较高,在后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更改需谨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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